事项名称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零售)许可(换发) |
实施机关 |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
设定依据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三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八条。 |
办事条件 |
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经营验配类产品的企业,应具备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验光师资格(助听器验配师)专业技术人员;经营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不含助听器)应具备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 3.经营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 4.经营场所面积要求:(1)医疗器械零售专营店:经营医疗器械10个(含10个)类代号以下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经营医疗器械10个类代号以上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2)医疗器械零售兼营店:具有独立的产品陈列区域,并有醒目标识。经营医疗器械10个(含10个)类代号以下的,经营场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且零售专柜台不少于一节;经营医疗器械10个类代号以上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且零售专柜台不少于三节;(3)角膜接触镜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明亮整洁的办公营业场所,其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经营场所设置接待室(区)、检查室(区)、验光室(区)和配戴室,其中验光室(区)视距达到5米,或设置有2.5米反光镜,并具备暗室条件;(4)助听器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其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应有接待室(区)、测听室(区)和符合标准的听力调试室,有良好的环境及卫生条件。 |
申报材料 |
1.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报告一份(原件一份拟留);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企业整改、听证时间不计入许可承诺期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勘察或听证)→决定→送达 |
承办机构 |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类审批科 |
咨询方式 |
联系方式:027-88923079; 办公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
监督投诉方式 |
1、市长热线:027-12345; 2、武昌市民热线:027-88855555; 3、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7-88922225,投诉邮箱:wcqxzspj@wuchang.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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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零售)许可(换发)办事指南表